两汉时期的中央官制主要是实行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制度包括:
丞相: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
太尉:管理军事的最高官吏。
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
九卿制度则包括九个主要的中央高级官职,它们分别管理国家的不同行政事务,具体包括:
太常:管理宗庙礼仪。
光禄勋:也称作光禄大夫,主要管理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卫尉:也称作卫尉大夫,同样负责宫廷的保安。
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廷尉:负责管理司法审判。
大鸿胪:管理外交和外交礼仪。
宗正:管理皇族、宗室事务。
大司农:管理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少府:管理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另外, 京兆尹、 右扶风、 左冯翊是负责京师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地位特殊,有时也被称为诸卿。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制度在西汉武帝时期有所改革,设立了内朝官,以加强皇权,丞相的权力被逐渐架空。
这一中央官制对后世的王朝政治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