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的归责是指确定在教育活动中,当发生违法行为或造成损害时,责任归属的要素。这些要素主要包括:
有损害事实:
指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教育管理、教学秩序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存在客观事实。
违法行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行为人过错:
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具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且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的直接结果,二者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
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通常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时,一般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些原则指导着如何认定和追究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