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
合法合规:
公文内容、形式及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令、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和规定。
实事求是:
公文内容应基于实际情况,客观真实,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简明通顺: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充实的内容,做到言简意赅。
严谨准确:
公文结构要严密有序,用语要准确无误,避免歧义。
规范格式:
公文格式、语言表达、符号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遵循语法规则与逻辑规则。
完整清晰:
公文结构要完整,内容要清晰,确保信息传递的完整性和明确性。
及时迅速:
公文的撰写和修改应及时迅速,反对拖延。
保密要求:
公文内容要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
逻辑清晰:
公文中的观点、概念要明确,论理要合符逻辑,避免产生歧义。
格式规范:
公文应遵循统一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日期、发文单位、收文单位、主题、正文、签名等部分。
语言简练:
公文语言应简练明确,避免使用复杂词汇和长句。
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和顺序号:
保证公文的正式性和易读性。
名称表述规范:
文稿中的人名、地名、组织机构名称等应写全称,并统一使用。
数字表述规范:
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量、长度等,并注意单位名称的正确书写。
时间表述准确:
公文中的时间应准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的时间概念。
省略使用恰当:
公文中的省略应以准确、明白、不发生误解为原则。
这些要求确保了公文的正式性、权威性、有效性和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