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制教师通常指的是那些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被派遣到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在这种模式下,教师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与学校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学校支付薪酬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再发放给教师。劳务派遣教师通常被视为外派人员,他们的雇佣关系通常是临时性的,不属于在职教师。
这种用工方式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帮助学校解决教师短缺的问题,并为那些没有正式编制的教师提供工作机会。然而,这种模式也可能引起一些争议,因为它可能会影响教师的职业稳定性和社会地位,并且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教师工作应该与正式编制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