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执法员是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他们在深圳公务员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以下是执法员的一些关键信息:
职位分类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
分为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
职级与职责
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
职务为非领导职务,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
工作领域
执法员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监狱等政府部门。
他们通常存在于这些部门的基层单位。
组织结构
综合执法队一般隶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分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临时工(协管员)。
改革历史
2009年深圳公务员改革后,公务员被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类。
执法员在深圳的行政管理和执行法律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