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部门通常包括以下机构:
1. 乡镇民政办公室或民政科
2. 社会事业科
3. 社会事务办公室
4.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这些部门负责的主要工作有:
优抚
慈善
殡葬
社会救济
社会事务
婚姻登记
地名门牌
村级机构
民间组织
教育
体育
科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文化
卫生健康
医疗保障
退役军人事务
政务服务
社会保障
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
民族
宗教
助残
社会救助
敬老
培训
就业创业
乡镇民政部门属于中国地方基础政府下属机构,其上级民政部门包括省、市(区)民政局、市(地)民政局、县(区)民政局以及国家民政部。这些机构共同协作,确保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