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航局的规定,旅客携带的充电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带上飞机:
1.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换算成毫安时(mAh),大约是27000mAh。
2. 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后才能携带。
3. 每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充电宝。
4. 充电宝的电压通常在3.7V至5V之间。
因此,一般情况下,容量在20000mAh以下的充电宝可以直接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超过20000mAh但不超过27000mAh的充电宝,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携带。超过27000mAh的充电宝则不允许随身携带上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