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选择不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原因主要包括:
规避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作为法人代表,如果公司涉及不法经营,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规避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如果公司出现如超出经营范围、隐瞒真实情况等违法行为,法人代表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规避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法人代表可能因涉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罪行而遭受刑事追究。
个人隐私保护:
法人代表的信息可能会公开,引发隐私泄露问题。
避免参与公司管理与决策:
担任法人代表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的管理与决策。
保护个人信用:
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可能会影响法人代表个人的信用。
战略考虑:
有时出于商业策略或规划,通过他人担任法人代表来实现某些目标。
税务考虑:
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设立个体工商户可能需要法人代表,但可能会受到个税的额外影响。
这些原因反映了老板们在担任法人代表时所考虑的多种风险与责任,以及个人和公司的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