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根据其职能和需要,设置了以下主要处室:
1. 办公室
2. 人事处
3. 规划计划处
4.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处
5. 财务处
6. 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7. 水利工程建设处
8. 运行管理与监督处
9. 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
10. 水土保持处
11. 农村水利水电处
12.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13. 水旱灾害防御处
14. 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
15.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16. 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省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
17.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18. 省水利水电医院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湖南省水利厅或访问其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