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通常包含以下部门:
1. 办公室(或人事科)
2. 总工程师办公室(或名城保护管理科)
3. 用地规划科
4. 建筑工程科(或市政管理科)
5. 法规监察科
6. 规划编制管理处
7. 区县规划管理处
8. 乡村规划管理处
9. 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
10. 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11. 国土空间规划科
12. 项目规划管理科
13. 行政审批科
14. 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15. 地质矿产管理科
16. 测绘和地理信息科
17. 国土绿化科
18. 森林资源保护科
19. 森林防火科
20. 综合业务处
21. 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22. 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23. 土地市场管理中心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城市规划和建设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