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或者不负责任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具有强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行政处分包括以下行为:
记过: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警告: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其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
记大过: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降级:
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等级。
撤职:
撤销公务员的职务。
开除:
解除公务员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这些处分措施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有详细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处分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