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 商誉减值准备
5.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6.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7. 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的减值准备
这些资产的减值准备反映了企业资产价值的永久性减少,一旦计提,通常意味着这些损失无法通过后续的盈利或其他方式得到补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 商誉减值准备
5.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6.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7. 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的减值准备
这些资产的减值准备反映了企业资产价值的永久性减少,一旦计提,通常意味着这些损失无法通过后续的盈利或其他方式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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