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通常指的是在以下单位或组织中的工作经历:
1. 县级以下党政机关;
2. 国有企事业单位;
3. 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4. 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5.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6.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7. 地(市)级直属机关的工作经历(针对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
此外,某些特定岗位或计划,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经历,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一般从报到当日算起。具体要求可能因招考单位和职位而异,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来证明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