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职称的加分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学业绩
教学质量:所教班级学生在统一考试中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等表现优异。
教学成果奖: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如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
荣誉称号
获得荣誉教师、劳动模范、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先进个人等头衔。
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
教学比赛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如青年教师比赛、微课说课比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
课题研究
承担国家、省、市、校级立项的研究课题,尤其是作为课题负责人。
论文发表
在国家、省、市、校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和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第二课堂和校本课程
开发的第二课堂和校本课程,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称号。
其他加分项
教师工作年限和学历,工作一年加1分。
各类活动得奖名次。
基础考核成绩。
基层工作经验,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生等。
特殊身份
烈士子女、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等特殊身份在报考教师编考试时可能享受加分。
请注意,加分项的具体分值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地方政策或教育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