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安警察的考试科目通常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下是具体的科目内容: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含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申论: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专业科目
公安专业科目: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具体包括:
职业素养: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基础知识: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能力: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其他要求
考生还需通过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等环节。
面试通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等。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和时间,以及我自身的知识整理得出。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请参考最新的官方招考公告或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