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抓传销的原因可能包括:
法律制裁门槛:
根据《刑法》,只有当传销组织涉及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才会被追诉,这导致规模较小的传销组织难以立案。
证据收集困难:
传销组织通常会销毁关键证据,如申购单和协议书,使得受害者难以提供被骗证据。此外,上下级关系和团队计酬的证明获取难度大。
执法力度和衔接不畅:
工商机关执法权限有限,缺乏进入私人住宅等强制执法的权力和技术手段,且公众对工商机关职能了解不足。
宣传教育滞后:
新型传销模式如“微商”、“消费投资”等难以辨别,反传销宣传不足,导致公众防范意识不强。
个人因素:
许多人被一夜暴富的心态吸引,容易相信传销组织的虚假承诺。
传销组织特点:
传销活动具有组织严密、行动诡秘等特点,增加了执法难度。
警力有限:
执法机关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且传销受害者往往被洗脑严重,不愿提供证据。
传销与直销界限模糊:
传销常借合法商业之名行非法之实,使得执法部门难以区分。
受害者不配合:
由于被洗脑,受害者往往不愿指认上线,导致警方无法掌握犯罪证据。
法律与执法机关衔接问题: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存在问题,可能导致打击传销效果不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传销活动触犯了《刑法》相关条例,相关责任人还是会受到法律制裁。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