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品官职包括以下几种:
文官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这些职位相当于国家级副职,辅助太子学习和管理政务。
内务府总管:负责管理皇室内务。
各省总督:管理一个省份的行政事务。
各部院侍郎:在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中担任次官,是各部的实际负责人。
都察院右都御史:都察院的第二号人物,主要管理监察事务。
各省布政使:布政使是省级行政区的行政长官,负责一省的行政事务。
内阁学士:内阁中负责起草诏令等文书工作的官员。
翰林院掌院学士:翰林院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编纂书籍和教授学子。
武官
左右翼前锋营统领:负责宫廷前线的防御和攻击任务。
八旗护军统领:统领八旗军队,负责军事防卫。
銮仪使:负责宫廷的礼仪和仪式。
副都统:武职中的高级将领,协助总兵管理军队。
总兵:一省或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掌管军事和治安。
散秩大臣:武职中的闲职,通常用于安排高级将领的荣誉职位。
这些职位在清朝时期都具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力,负责不同的行政和军事事务。二品官员在官僚体系中处于中层,仅次于一品官员,是国家和地方行政、军事管理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