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损失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这些损耗通常包括:
1. 物理因素或化学变化导致的存货数量减少或质量下降,如挥发、老化、霉变等。
2.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3.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
4. 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企业处于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由自然灾害造成的合理损失也可能被视为正常损失。
正常损失的处理是,不需要对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这意味着,当企业发生上述类型的损失时,不需要调整其增值税的计算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库存商品过期、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毁损并不属于正常损失的范畴,因此进项税需要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