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健康卡等健康相关的存档时间根据不同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普遍遵循以下标准:
1. 居民健康档案:根据《意见》,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应为居民终身保存。
2. 妇幼健康卡:医院会按照规定将患者的就诊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的时间。
3.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保存时间应当自劳动者最后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4. 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文档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视频资料保存不少于3个月。
5. 其他健康相关资料:例如健康申明卡、流行病学调查表等文档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总结来说,健康相关的存档时间通常不少于15年,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保存期限可能会更长,例如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和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资料。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个人健康信息的长期保存和可访问性,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回顾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