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这些资金包括:
拨入经费:
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预算外资金收入:
财政部门按规定从预算外财政专户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合法的方式和渠道取得,并纳入单位预算,用于安排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足额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