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人员不允许炒股:
党员:
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党员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如买卖股票,可能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等处分。
公职人员:
依据《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
事业人员: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事业人员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或记大过,情节严重的可开除。
证券从业人员:
依据《证券法》,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等,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内不得买卖股票。
未成年人:
因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不允许炒股。
证券市场禁入者:
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处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人员。
特定公职人员:
如证券从业人员在任职期间或法定期限内不得买卖股票。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
包括上市公司的高管、控股股东等,以及他们的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也不允许买卖股票。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