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要求:通常要求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
2. 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 文化程度:至少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
4. 品行要求:具备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未被开除公职。
5.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裸眼视力通常要求1.0以上,男性身高一般要求1.7米以上,女性1.6米以上。
6. 服务意识: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7. 服从精神:作为纪律部队,服从命令是天职。
8. 执行力:能够保证警令、政令的畅通。
9. 主动性:能够自动自发地完成工作任务。
10. 勤奋精神:在工作中愿意付出额外的努力。
11. 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12. 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治愈能力。
13. 忠诚可靠:忠诚于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14. 敬业精神:保持认真好学的工作态度,严格要求自己。
以上条件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