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遗赠抚养协议通常具有优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并且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之间存在冲突,那么遗赠抚养协议将优先执行。即使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内容有抵触,法院也会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处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存在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则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遗赠扶养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因此,遗赠抚养协议在法律效力上高于遗嘱,如果两者内容冲突,遗赠抚养协议将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