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指那些具有一定数量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不足以完全抵补其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其收支差额需要国家预算拨款补助。这类单位通常包括:
1. 科研单位
2. 教育单位
3. 文化单位,如新闻、广播、出版单位
4. 卫生单位
5. 体育单位
6. 勘察设计单位
7. 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
8. 社会福利单位
9. 环境保护单位
10. 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主要区别在于经费来源、稳定性和包括范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