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手续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协议解除
条件: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需达成协议,并且如果养子女未成年,需征得其同意;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同样需要征求其意见。
程序:双方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时间: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诉讼解除
条件: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程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由法院审理并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解除后,当事人再去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除方式,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