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在执行领导、履行职能和处理公务过程中所使用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它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工作、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重要工具。
公文的特征包括:
1. 特定效力:公文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执政和行政要求,具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力,要求写作时必须严肃、严谨,确保不出差错,以体现权威性。
2. 规范体式:公文有统一的格式要求,包括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和式样等,以确保公文的正式性和易读性。
为了规范和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标准化水平,国家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进行了统一,使公文表现形式更加规范,有利于提高公文制作水平和质量,推动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