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考试成绩是根据考生在笔试和面试环节的表现综合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笔试成绩:
通常采用百分制,可能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测)、申论等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为各科目成绩之和,满分可能为200分。
面试成绩:
通常也是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综合素质、领导潜力等方面。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通常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相加得出。一般情况下,笔试成绩占60%-70%,面试成绩占30%-40%。例如,如果笔试成绩为126分,面试分数为80分,则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 2) x 60% + 面试成绩 x 40%
综合成绩 = (126 ÷ 2) x 60% + 80 x 40%
综合成绩 = 63 x 60% + 80 x 40%
综合成绩 = 37.8 + 32
综合成绩 = 69.8
```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的比例(如1:1.5),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职位的考察对象人选。
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访问各省公务员局网站或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自己的选调生考试成绩。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数据,请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