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单位是指直接隶属于市级政府(包括市党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部、委、办、局等直属单位和直属部门。这些单位通常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组织,它们是市政府的直接管理和领导对象,负责执行市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和计划,并为市政府提供支持和服务。市直属单位在财务、人事、机构设置等方面受到较为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并且通常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履行特定的职能,例如市级公立医院、市级学校等。
市直属单位与市其他单位(如省属单位)相比,具有更高的行政级别和更广泛的职能范围,并且它们一般为全额财政拨款。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市级部门都是市直属单位,例如国税局、地税局等不属于市直属单位,而是属于垂直管理的国家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