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考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数量关系
判断推理
资料分析
申论
对给定材料的阅读理解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
法律知识
宪法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诉讼法等
速录技能
快速准确记录庭审过程的能力
通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听打或看打任务
面试
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心理素质
岗位技能测试(如适用):
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考试
文化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考核形式可能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等。具体的考试内容可能因地区和招聘单位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