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务员在中国公务员体系中通常指的是非领导职务,其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分为多个等级。公务员的级别和职务层次对应关系如下: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普通公务员通常处于上述级别中的较低层次,如办事员、科员等,具体的级别取决于所在单位的层次和个人职业发展。例如,部委的普通公务员可能达到厅级,而县直或乡镇的普通公务员可能终其一生也只能是科级。
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的级别和职务层次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请参考最新的官方发布或咨询相关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