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局体能测试通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测试项目主要包括:
10米×4往返跑 :测试受测者的速度与敏捷性。1000米/800米跑:
测试受测者的耐力。
纵跳摸高:
测试受测者的爆发力和身体协调性。
具体的测试标准如下:
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时间≤13秒4为合格。
1000米跑:时间≤5分10秒为合格。
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50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时间≤14秒4为合格。
800米跑:时间≤5分00秒为合格。
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25厘米为合格。
测试中,如果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有1次达标即视为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达标即视为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中,任何一项不达标,则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