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主要税种包括:
利得税:
针对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所得的税,税率通常为16.5%,对于法团和非法团业务,首两百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享有减半的税率。
薪俸税:
针对个人工资收入的税种,采用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2%,最高税率为17%,或者可选择交较低者,即个人标准税率以15%的固定比例征税。
物业税:
针对在香港的租金收入征收,税率为15%。
印花税:
按照交易价格征收,适用于不动产转让、租约及股票转让等。
厘印税:
按照交易价格征收,通常用于股份转让等。
其他税种:
包括差饷、地租、博彩及彩票税、商品税(对特定商品如烈酒、烟草征收)、酒店房租税、商业登记费、飞机乘客离境税、车辆首次登记税、专利税和特权税等。
香港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相对简单,主要征收直接税,没有增值税和遗产税。此外,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即只对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收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