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在编教师辞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申请:
教师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校提交辞职报告。
学校审批:
学校负责人(通常是校长)签署意见后,将辞职报告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等待审批。
教育局审批:
教育局人事科将辞职申请提交给局长办公会议讨论,获得同意后,教师可以回到学校办理辞职手续。
办理手续:
教师在所在学校办理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学校负责人开具完成辞职的证明。
档案转移:
教师持学校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然后回学校找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人事关系转移:
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和人事工资关系转移到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人事代理:
教师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在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并遵守所有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以确保辞职过程顺利且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