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属公务员通常指的是在省级政府机关及其下属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等工作的公务员,他们直接归属于省级机构编制管理,而不是地级市或者县级政府编制。以下是一些省直属公务员的例子:
1. 省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在省级政府机关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如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
2. 省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在省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如省级医院、省级大学、省级科研机构等。
3. 省属公共机构公务员:在省属公共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如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海关等。
4. 司法机关公务员: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负责审理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等职责。
5. 其他省级机构公务员:如省委及其工作部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协常委会机关、省级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公务员。
需要注意的是,地税局属于省直,国税局属于中央直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