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管理和待遇上参照公务员进行。参公管理单位可以分为几类:
党委群团组织
各级党校
档案局
政策研究室
工会
妇联
团委
文联
残联
台联
友协
科协
红十字会等
行政类事业单位
地震局
气象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水委会
机关事务局
历史档案馆
舆情研究中心
采购中心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
城管局
县区以及行政执法综合中心
农业执法
卫生监督执法
国土清理执法
环保执法等
垂直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
银保监局
气象局
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
其他参公单位
公积金中心
社保局
房产局
档案局
粮食局
移民局
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虽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在晋升、调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务员相似的待遇和管理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参公单位与公务员单位在编制、待遇等方面存在差异,参公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