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农工委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其全称通常是“农村工作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属于省、市以及地方党委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和调研。它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1. 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
2. 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 指导农村宣传报道;
4. 负责农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5. 负责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6. 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大农工委通过这些职能,旨在促进农村的发展和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