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的聘用条件通常包括:
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业务条件
根据不同级别岗位,通常要求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应级别的技术等级考评并取得相应证书。
技能与知识要求
具备较高技能水平和理论水平,能解决本工种核心性技术难题;
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明显;
能传授技艺,培训中、高档技术工人;
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
其他要求
必须持证上岗,对于特殊工种岗位,还需获得相应的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在本工种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专业理论知识,高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技能;
热心传授工艺、绝技,培训技术工人,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在事业单位工作一定年限,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且年龄达到一定要求的技术工人,可以从初级工开始培训考核。
破格晋升条件
在本工种岗位上攻克技术难关,或在技术革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技术工人,可提前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技术工人,可提前直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
以上条件可能因具体行业、地区或单位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