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以下物品是不能携带的:
禁止携带的物品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
爆炸物品、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及其仿制品;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随身不能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有限制可以携带的物品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不受限制;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超过5升;
非自喷压力类容器——可携带和可托运;
每种化妆品限带1件;
充电宝单块能量不超过100Wh。
其他注意事项
液态物品(食品和饮料)在安检之前购买的饮料不允许带上飞机,但可以托运;自热食品如自热米饭也不能携带乘机或托运;
液态化妆品容量不能超过100ml,总重量不可超过1000ml;防晒喷雾和摩丝等物品也不能带上飞机;
含锂电池的电子产品如充电宝、电脑、平板,额定能量应在100wh内;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内含锂或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应作为随身行李携带登机,不能办理托运手续;
新鲜的蔬菜、海鲜以及各种水果等易腐烂物品禁止携带和托运。
请确保在出行前了解并遵守当地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以免造成不便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