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警员是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主要负责公安机关的日常事务和内部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来访人员接待和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工作;
2. 情况汇总、报表统计、文件收发、会议保障台账记录以及各类材料的转递、整理、归档工作;
3. 业务监督和后勤监督;
4. 后勤保障。
他们通常不直接参与对外的执法活动,而是为公安机关的执法民警提供辅助和支持,确保警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内部工作的有效运转。
需要注意的是,文职警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因此不直接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也不具备对执法民警的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他们的工作性质主要是内勤工作,与民警的工作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