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的开具地点取决于接收函的类型和目的。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接收函开具地点:
公司接收函
由公司人事部门开具。
毕业生在毕业前向所在学院教务部门申请,提供必要材料后,由教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
学校接收函
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开具。
毕业生需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由教务部门审核后开具。
人才市场接收函
对于办理落户或档案转递回户籍地人才市场的情况,由户籍地人才市场开具。
对于档案转递到工作单位保管后,想转回户籍地人才市场的情况,同样由户籍地人才市场开具。
人社局或教育局录用通知书
由各地市(县、区)人社局、教育局签发,适用于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
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录用通知书
由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签发。
省外单位录用通知书
由省外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签发,适用于外省学生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单位的情况。
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由相应的公务员录用部门签发。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开具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