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文职人员主要负责的工作包括:
1. 负责来访人员接待以及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工作;
2. 汇总情况、报表统计、文件收发、会议保障、台账记录以及各类材料的转递、整理、归档工作;
3. 业务监督和后勤监督工作;
4. 后勤保障。
此外,交警队文职可能还涉及以下方面:
辅助交警进行文书工作,如起草、审核、颁发及归档各类文书;
管理交警队伍的档案,包括整理、管理和保管交通事故档案、交通违法行为档案等;
进行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统计工作;
负责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的发布、交通事故信息的汇总、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的整理等;
处理交通违章、交通事故、酒驾、醉驾等辅助性工作;
参与指挥中心的接警、调配、督察、视频巡逻等工作。
交警队文职通常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也不具备对执法民警的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他们的工作性质主要是辅助和保障公安机关的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