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待定指的是教师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结果没有确定具体的等级,通常表现为“不定等次”。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1. 新入职教师在入编当年的年度考核,此时教师只参加考核,而不评定为优秀或合格。
2. 教师在考核周期内表现较差,难以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确定具体等级,可能会先给予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若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可定为合格等次;若仍表现不佳,则可能定为不合格等次。
3.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特岗教师在试用期尚未转正,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且未处理结果的人员,也会出现考核不定的情况。
考核不定等次可能会影响教师的年度绩效、薪级工资的上调、职称评定以及岗位晋级等方面。因此,教师应关注自己的工作表现,努力改进以争取更好的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