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领导的编制类型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制的人员属于公务员,而事业编制的人员则不属于公务员。具体来说:
1. 行政编制(公务员):
乡镇领导岗位通常包括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乡镇长、副乡镇长、人大主席等。
这些岗位的人员属于行政编制,履行行政职能,享受公务员的待遇。
2. 事业编制:
乡镇中还有各类服务中心、站所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属于事业编制。
事业编人员包括农经员、兽医员、特产员、统计员、护林员、农科员、税务员、水利员、城镇规划员等。
事业编人员的管理和待遇与公务员有所不同,但相对于企业编制来说,通常更为稳定。
乡镇领导的编制和级别可能因地区和乡镇规模而异,但一般来说,副科级以上的人员可以被视为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