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品改日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措施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食品 :包括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
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可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吊销许可证: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吊销许可证。
停产停业:
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五条。
请留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罚情况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地执法机关的实际操作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