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广告通常指的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的广告,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违反政治敏感性的广告
利用或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违法违规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违反国家尊严和利益的广告
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
含有歧视内容的广告
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广告。
涉及违法内容的广告
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
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内容的广告。
违反医疗广告规定的广告
未标明医疗机构名称、证明文号及其有效截止日。
超出许可范围的内容,如诊疗科目、方法等。
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
虚假或误导性广告
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宣传。
使用绝对化语言,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
利用公众人物、名人、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涉及不当用语的广告
使用“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用语。
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语言。
涉及疾病治疗和预防的广告
食品、普通商品类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淆的用语。
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涉及房地产和医疗服务的广告
借助重大政治活动进行房产项目商业宣传。
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广告。
其他违法广告
使用不规范地图等损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尊严的广告。
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恶俗商业广告。
以上列举的只是一部分非法广告的常见类型,实际上可能还有更多违反广告法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出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