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作人员通常指的是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按照编制管理,具有一定职位和职责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以下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被认为是正式工作人员:
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政府机关;
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如综合性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执法类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等;
差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如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等,其工作人员分为编制内外两部分,其中编制内的属于正式工作人员;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工作人员通常也是正式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其员工也按照编制管理,属于正式工作人员。
正式工作人员通常享有稳定的职位和相应的待遇,并且进出单位都是按照编制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