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助理是指在公证处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的专职业务辅助人员。他们通常从事的工作包括制作笔录、协助调查、制作公证书等事务性工作,并且可能没有硬性的资格要求。公证员助理可能是大学毕业应聘到公证处工作的,他们从助理开始做起,一边辅助公证员工作,一边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公证员。
公证员助理的工作职责可能包括协助草拟公证文书和法律文件、打印公证文书及文件、整理和归档公证案卷、解答咨询、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公证业务等。此外,根据《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公证员助理和四级公证员为初级职务,三级公证员为中级职务,二级公证员和一级公证员为高级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员助理与公证员在职责和收入待遇上有所不同。公证员是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执业证书的公证人员,可以独立处理公证案件,而公证员助理则通常没有执法权,主要协助公证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