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官僚体系中,丞相是正一品官职,是法定的最高行政官职,通常负责总管六部,治理内政、军事等,有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利和地位。而钦差大臣通常是皇帝临时委任的,没有固定品数,代表皇帝执行特定任务或公务,其权力和职责通常局限于特定事项,并不具备丞相那样的全面统治职能。
因此,从职位和权力上来看,丞相的职位高于钦差大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职位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权力行使,尤其是在皇帝不在场时,钦差大臣可能具有更高的实际权力。但总体来说,丞相作为法定的最高官职,其地位是稳定的,而钦差大臣则是临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