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具体来说:
1. 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在县级以上通常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而在县以下基层供销社则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2. 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作用是向农村供应商品,现在依然在运转中,并且其全国营销网络是互联网巨头争夺农村市场的有力工具。
3. 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
4. 综合性组织:供销合作社在系统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职能,包括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以及负责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等的经营组织、协调和管理。
5. 正部级单位:中国供销总社是正部级单位,属于国务院领导。
6. 法治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的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
7. 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8. 人员管理:县级以上供销社机关的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而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则实行聘用制。
9. 改革发展: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系统改革发展。
10. 公益性服务: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的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与其他任务。
供销社的性质和职能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但其核心宗旨是为农服务,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和城乡物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