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津贴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6. 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适用);
7. 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如适用);
8. 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9. 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10.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孕妇健康证明、产前检查单据、B超单据和发票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医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